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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貿區相關辦法出臺 外資辦企手續最快1天搞定

2015-03-17 16:20:57來源:海峽導報

  福建自貿區相關辦法出臺 外資辦企手續最快1天搞定

  海峽導報訊 雖然福建自貿試驗區正式掛牌的日期尚未公佈,但近來相關利好訊息卻是接連不斷。導報記者昨日獲悉,福建省商務廳已經出臺了《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境外投資開辦企業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下簡稱:境外投資辦企備案辦法),以提高境外投資便利化水平。日前,省商務廳已經向福建自貿試驗區福州、廈門、平潭片區管委會發出了通知。

  自此,自上月底以來,福建省已經陸續推出了三個有關福建自貿試驗區的暫行辦法、兩份意見。這些辦法和意見將福建自貿試驗區準備怎麼做勾勒得越發明顯。

  種種跡象顯示,福建自貿試驗區掛牌,快了!

 

  更快捷 外資開辦企業實施備案管理

  導報記者瞭解到,此次出臺境外投資辦企備案辦法,就是為了在福建自貿試驗區進一步擴大開放,推進境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營造國際化、法治化投資環境。

  根據辦法,境外投資,即企業透過新設、併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其來福建自貿試驗區辦企業,由福建自貿試驗區片區管理機構(下稱備案機構)對境外投資實行備案管理。

  根據辦法,企業申請境外投資備案的,只需向備案機構提交以下材料:境外投資備案申請表和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備案機構應在企業交齊上述材料,並確認材料符合規定形式後,於當日內完成備案並制發《企業境外投資證書》。

  同時,企業境外投資備案後,持《證書》辦理外匯、海關、外事等相關手續,可按照相關規定申請國家有關政策支援。

  不過,企業自領取《證書》兩年內,未在投資目的國(地區)完成有關法律手續或未辦理本辦法第八條所列境內有關手續的,《證書》自動失效。如需再開展境外投資,應按照本辦法規定重新辦理備案。

  需要指出的是,備案機構對境外投資主體實行誠信管理。企業應保證全部申報事項和報送材料的真實性,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開展境外投資。

  這也就是意味著,境外投資在福建自貿試驗區開辦企業,相關審批手續最快只要一天就可以搞定了。

 

  更簡便 質監下放生產許可證審批權

  為推進自貿區質監工作改革創新,福建省質監局推出了20項具體措施,落實簡政放權,激發市場活力。

  其中最受關注的,莫過於將福建自貿試驗區內屬於省級發證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行政審批職權,委託自貿試驗區質監部門行使,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再收費,取消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委託加工備案,在獲證企業年審中不再進行現場檢查。

  同時,放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檢驗門檻,自貿試驗區內符合資質條件的檢驗機構,可承擔發證檢驗任務。這意味著,在自貿區內開設工業生產企業將更加簡便。

  自貿區企業的組織機構程式碼也將實現全程電子化,質監部門將建立對接“三證合一”的組織機構程式碼辦證平臺。開發網上辦證系統,探索建立網上申報制度,實現程式碼全流程電子化無紙化網上業務辦理,加快程式碼應用電子化。

  檢驗檢測市場也將進一步開放,質監部門將試點讓自貿區內符合資質條件的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承擔政府的產品質量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查業務。

  其他便捷政策還包括在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推行“首負責任制”,由業主、維保單位、物業三方簽約安全管理責任,並向社會公開承諾;提高對自貿區計量器具生產企業的型式評價試驗時效,將原先3個月型式評價試驗時間縮短至45個工作日;建立電子商務產品質量追溯制度,運用物品編碼技術,建立電子商務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將機動車安檢機構計量認證和資格許可一併評審,避免重複稽核等等。

 

  更貼心 稅收管理實行“綠名單”

  導報記者昨從廈門地稅獲悉,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的企業將實行納稅信用“綠名單”制度。具體來說,即根據廈門片區企業納稅信用管理情況和企業誠信水平,制定並公告稅收管理“綠名單”,探索實施自貿區企業的優先管理和專門服務措施,並加強動態管理。

  同時,針對自貿區企業型別和行業特點,廈門地稅還將探索建立自貿區稅收風險管理特徵庫、納稅人庫,搭建重點行業模型,因應採取納稅輔導、風險提示、納稅評估及日常檢查措施。並組建專門服務團隊,開展自貿區相關知識的全員培訓。

  此外,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企業還能享受到地稅人員的全天候多介質服務。以廈門電子地稅局為依託,藉助納稅人學堂、微信信公眾平臺、手機APP、二維碼一次性告知等現代資訊介質,為自貿區企業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多介質、多領域的稅收政策指引和輔導,減少自貿區企業的涉稅風險,實現對自貿區企業服務最大化、干預最小化、納稅誠信化。

  更明確 商業保理業務有規範

  除境外投資辦企備案辦法外,省商務廳近日還出臺了《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商業保理業務試點管理暫行辦法》,以促進自貿區內商業保理業務的健康發展,擴大自貿區內信用服務業對外開放,防範信用風險,規範經營行為。

  商業保理辦法中的商業保理業務是指非銀行機構從事的保理業務,是指供應商與保理商透過簽訂保理協議,供應商將現在或將來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從而獲取融資,或獲得保理商提供的分戶賬管理、賬款催收、壞賬擔保等服務。

 

  根據辦法,新設從事商業保理業務的內資保理公司、已設立的內資融資租賃公司申請兼營與主營業務有關的商業保理業務的,應向自貿區片區工商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而新設從事商業保理業務的外資保理公司,先向自貿試驗片區商務部門提出申請,按照《外商投資企業備案管理辦法》規定,在取得自貿試驗區片區管理機構出具的備案證明後,到自貿區片區工商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手續。

  此外,自貿區內新設及已設外資融資租賃公司申請兼營與主營業務有關的商業保理業務的,向自貿試驗區片區商務部門提出申請,由自貿試驗區片區商務部門出具批准檔案,企業憑批准檔案及批准證書向工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手續。

  辦法要求,從事商業保理業務的企業必須按規定登入商務部商業保理業務資訊系統進行資訊填報,填報內容包括公司註冊資訊、高管人員資質、財務狀況、業務開展情況、內部管理制度建設情況等。新註冊企業應於成立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基本資訊填報,之後應於每月、每季度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上一月度、季度業務資訊填報。資訊填報情況將作為商業保理公司合規考核的重要指標。

  根據辦法,企業的註冊比以前方便了,政府機構將改變過去准入門檻高、監管較松的模式。今後在自貿試驗區內,自貿試驗區片區管理機構負責對區內從事商業保理業務企業的管理和監督,並對企業的制度建設、內控機制、合規經營、融資管理、賬戶設定等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

  (海峽導報記者 駱餘民 香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