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發改委解讀“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十條措施”
2015-07-23 10:48:09來源:福州新聞網
福州新聞網7月22日訊 (記者 王禮林)近日,福建省政府印發了《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十條措施的通知》,立足於政府引導、市場主導、改革創新、注重實效,從營造氛圍、構建空間、培育主體、強化服務等方面,力求為全省創業創新提供支援。
該《通知》如何理解,今天福建省發改委正式給予瞭解讀。
“《措施》突出‘實’,增強政策可操作性、普惠性和協調性,提出了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十條24方面84點政策,與兄弟省份相比,在力度、深度和廣度上都有較大突破。”福建省發改委主任魏克良表示。
構建各具特色眾創空間 2017年底前建100家以上
眾創空間是順應網路時代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趨勢,透過創新與創業結合、線上與線下結合、孵化與投資結合,為廣大創業創新者提供的工作空間、網路空間、社交空間和資源共享空間。
《措施》明確提出“積極推進重點突出、資源集聚、服務專業、特色鮮明的創業創新載體建設,2017年底前建成100家以上、2020年前建成200家以上眾創空間”,獨具特色地提出了“四個一批”,輔之以相應政策:
培育一批創業示範基地。各設區市和平潭實驗區都要打造一家執行模式先進、配套設施完善、服務環境優質、影響力和帶動力強的示範創業創新中心,省財政廳安排專項資金給予每家不少於500萬元的獎勵。
建立一批創業大本營。全省各普通高等學校都要設立不少於2000平方米的公益性大學生創業創新場所,省就業專項資金給予每個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補助。
改造一批創客天地。要求各地充分利用老廠房、舊倉庫等資源改造新型眾創空間,符合條件的,省科技廳給予孵化用房補助,同時配套允許劃撥土地協議補辦出讓手續,以及工業用地上的房屋產權分割、出租和轉讓等政策。
提升一批傳統孵化器。依託園區對現有孵化器進行升級改造,鼓勵與上市公司、創投機構和專業團隊合作,拓展孵化功能,符合新型孵化器條件的,省科技廳、經信委將給予30-100萬元獎勵或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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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創業創新門檻 屬政府投建入駐免租2~5年
《措施》力求進一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把該放的放到位,把該管的管到位,用政府權力的減法換取市場活力的乘法。
簡政放權。要求全面清理、調整與創業創新相關的審批、認證、收費、評獎事項,將保留事項向社會公佈。結合新業態、新模式的要求,為給初創企業的設立提供最大便利,要繼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允許“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按工位註冊企業,允許科技人員、大學生等創業群體藉助“商務秘書公司”地址託管等方式申辦營業執照。
減免規費。對初創企業免收登記類、證照類、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事業單位開展各類行政審批前置性、強制性評估、檢測、論證等服務並收費的,均按不高於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的50%收取。
降低成本。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屬政府投資建設的,所在地政府可給予入駐創業企業2~5年的房租減免;非政府投資建設的,可給予每平方米每月不超過30元的房租補貼;對創投機構投資的創業企業,可給予3年全額房租補貼。
完善眾創公共服務 符合條件網際網路孵化器一次性補助30萬元
《措施》力求透過搭建平臺,開放資源、完善公共服務,營造良好的創業創新生態環境。
發展“網際網路+”服務創業創新。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省新增網際網路經濟引導資金按每年資料中心租用費的30%予以補助;符合條件的網際網路孵化器由省科技廳給予一次性補助30萬元。
發揮“6•18”這一我省特有的創新平臺服務功能。“6•18”創業投資基金重點支援創業創新專案,舉辦“6•18”創業創新系列大賽,為創投機構和創業創新人員搭建對接平臺,省級“6•18”專項資金每年安排500萬元獎勵競賽優勝者。
建立科技資源向社會開放的長效機制。各級政府建設的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基礎設施,以及利用財政資金購置的重大科學儀器裝置按照成本價向創業創新企業開放。
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機制。建立創業創新專利申請的綠色通道,對以專利權質押獲得貸款並按期償還本息的創業企業,省智慧財產權局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30%~50%予以貼息;在省內註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購買專利技術交易額單項達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省科技廳、智慧財產權局按10%給予補助。
發揮 “主力軍”作用 100人以上農村網際網路創業園獎勵20萬元
當前的創業主體已經從小眾到了大眾,其中科技人員、迴歸人才、大學生、返鄉青年成為創業創新的“主力軍”。為調動他們的創業熱情,《措施》提出下列舉措:
激發科技人員創業積極性。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可由重要貢獻人員、所屬單位約定分配,未約定的,可提取不低於50%比例用於獎勵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和團隊;創業創新的業績作為職稱評定、崗位聘用、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科研人員雙向流動機制,國有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可離崗創業,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
吸引各類海內外人才來閩創辦科技型企業。簡化外籍高階人才來閩開辦企業審批流程,探索改事前審批為事後備案;實施“工程技術人才迴歸創業工程”,對“迴歸”人才,在研發專案立項、職稱評定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援。
鼓勵大學生創業。將我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扶持政策範圍延伸至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3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並給予貼息,畢業生創業者享受所在地公共租賃住房政策,有條件的地方給予2年期免費。
支援返鄉創業。以土地租賃方式進行返鄉創業園建設的,形成的固定資產歸建設方所有;省商務廳給予透過自營或第三方平臺銷售我省農產品的電商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省人社廳給予從業人員達100人以上的農村網際網路創業園20萬元一次性獎勵;做好返鄉人員社保關係轉移接續等工作,及時將電子商務等新興業態創業人員納入社保覆蓋範圍,探索完善返鄉創業人員社會兜底保障機制,降低創業風險。
突破機制擴大融資 設立1億元福建創業創新天使投資基金
金融是經濟發展的血液和重要支撐,融資難的問題長期以來是困擾創業者的核心問題。《措施》按照市場化的方式,力求從擴大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個方面出發,在機制上有所突破。
創新股權融資方式。設立1億元的福建省創業創新天使投資基金,投資創業創新專案,並參股社會資本發起設立的天使基金;各設區市和平潭實驗區也要設立創業創新天使基金。同時,明確規定:“政府引導基金退出時,優先轉讓給基金其他合夥人,轉讓價格可由政府引導基金與受讓方協商;基金到期清算時如出現虧損,先行核銷政府資金權益。”
增強資本市場融資能力。省經信委對在“新三板”和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交易成功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30萬元獎勵;建立大眾創新眾籌平臺,進行股權眾籌融資試點,鼓勵眾創空間組織創新產品開展網路眾籌,為大眾創業創新提供融資服務。
加大信貸支援力度。各地政府主導的融資擔保公司可對創投機構投資的初創期、成長期科技企業,按投資額的5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標準給予擔保,擔保費由企業所在地財政補貼。
推進大學生創業教育 每年安排3000萬元專項經費
為發揮財稅政策的引導和槓桿作用,與市場力量相結合,共同為創新創業提供動力支撐,《措施》提出了29條財稅方面的扶持舉措,對於財政性資金給予獎勵、補助的,明確資金來源、具體額度、責任主體。
注重創新,力求實效。以中小企業的創新需求為導向,推行創新券制度,省財政每年安排2000萬元,透過購買服務、後補助、績效獎勵等方式,為創業者和創新企業提供檢驗檢測、智慧財產權、資料分析、法律諮詢、創業培訓等服務。
直面訴求,釋放活力。回應創業企業呼聲,抓緊推廣企業轉增股本、股權獎勵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推行小微企業按季度申報納稅,簡化稅務繳納程式。
加強統籌,實現聯動。明確要求不得以註冊資本金、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人數、利潤、納稅額等規模條件設定政府採購准入條件;要求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設立創業創新專項扶持資金,重點支援創業示範基地、創業大本營、創客天地、新型孵化器等眾創空間,實現政策聯動。
此外,為提升創業主體的技能,提高創業成功率,《措施》在推進創業教育培訓,加強創業導師隊伍建設等方面也提出了各項具體舉措,省教育廳每年還將安排3000萬元創業教育專項經費,用於大學生創業創新教育與指導,到2020年,參加創業培訓的大學生人數不低於應屆高校畢業生總人數5%。
“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發展的動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計、強省之策,對於推動我省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打造發展新引擎、增強發展新動力、走創新驅動發展道路具有重要意義。我們要全力推動政策落實,為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為努力建設機制活、產業優、百姓富、生態美的新福建共同努力。”省發改委魏克良主任表示。
此外,魏克良還指出,《措施》將強化落實作為當務之急,開宗明義要求“廣泛宣傳創業創新扶持政策”,要求透過各種新聞媒體,特別是網際網路新興媒體,廣泛宣傳,確保廣大創業企業、創新群體都知曉、能理解、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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