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出台對台職業資格采信工作實施意見
2018-06-12 10:06:14來源:福建日報
日前,平潭綜合實驗區出台《對台職業資格采信工作實施意見》,以深化兩岸人力資源交流與人才融合發展。
意見明確平潭開展對台職業資格采信工作的范圍,涵蓋國家人社部《關於公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中除注冊消防工程師、中國委托公證人資格(香港、澳門)、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資格)、注冊測繪師、航空人員資格、會計從業資格6個准入類職業資格外的134項國家職業資格,包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3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81項。
根據意見,采信辦法及程序將實施“三步走”。首先是確定比對標准,由平潭組織專業人員研究提出比對標准,作為采認的依據。其次是實施采認工作,通過鑒別確認台灣職業資格證書後,再開展比對采信工作,最後發放采信證明,據此可在實驗區內使用並享受大陸地區同等待遇。最後,平潭將對發放的采信證書負責跟蹤管理。
那麼,比對標准如何界定?意見對准入類職業資格、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以及其他類分別作出說明。如,在采信准入類職業資格上,台灣地區建築師證書可采認為大陸注冊建築師,在實驗區可參與建築設計技術咨詢、建築設計等業務。再如,在采信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上,台灣頒發的“技術士證”甲級,可對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技師(一級或二級);台灣地區“技術士證”乙級,可對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高級(三級)等。
對台職業資格采信工作計劃於今年7月全面試行,8月全面實施。此前,平潭探索實施“一島兩標”,已率先采認台灣建築、規劃、旅游、醫療、教育等行業資質資格。此次意見出台將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就業、創業提供更多便利,讓台灣同胞共享平潭發展機遇。
(記者 王鳳山 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