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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同等待遇 充分延伸拓展——福州68條惠台舉措解讀

2018-08-14 10:16:10來源:福州新聞網

  福州日報記者 謝星星

  經反復調研並充分吸納台胞台企意見建議,12日,《福州市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出台,包括4個方面共68條惠台舉措。具體有何亮點?市台辦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突出同等待遇 創新舉措多多

  《實施意見》結合福州實際,創新推出一批具有福州特色的舉措,展現福州賦予台胞台企同等待遇的誠心。

  經貿合作:支持台企參與基礎設施建設

  68條惠台舉措中,涉及經貿合作的措施最多,共28條。

  “結合福州目前重點的產業發展方向,創新提出了多條舉措,為台資企業和台灣同胞在榕設立企業、項目建設等方面提供支持。”市台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如針對總部經濟,鼓勵台資企業在福州市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總部、區域總部;針對會展經濟,鼓勵台資企業來榕辦展,在榕台資企業回台舉辦展會,最高可補助100萬元;對涉台經貿展會及進境展品、參展企業實施“港館分線、港館聯動”模式。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台資企業可參與福州基礎設施建設,如公共停車場、高速公路、軌道交通、港口運輸、城市內河整治、垃圾污水處理等公共服務領域的特許經營項目。

  實習就業創業:設立市台灣人才服務工作站

  為給台胞台企創造更好實習就業創業環境,《實施意見》創新提出,設立福州市台灣人才服務工作站,為高層次台灣人才提供服務;每年開展“植根榕城”優秀創業項目資助評選,按照10%的比例選拔台灣青年優秀創業項目。

  “這次提高台灣高校學生來榕實習實訓往返交通費補貼,每人2000元,此前為1000元。”市台辦相關負責人說,台灣同胞同等享受福州市已出台扶持創業就業的各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台灣人才,福州市事業單位可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招聘入編,按規定享受相應人才待遇。

  文化交流:為台胞設計三坊七巷游覽專門線路

  “為深化榕台文化交流,《實施意見》針對台胞需求和福州特色,創新提出將為台灣同胞到三坊七巷參觀游覽設計專門線路,免費開放相關場所。”市台辦相關負責人說。

  “鼓勵、支持台灣同胞在福州申報、設立民辦博物館。”該負責人說,此次還首次鼓勵在福州的台灣文化藝術界團體和人士在條件適合的情況下參與福州市在境外舉辦的交流品牌活動“福州日”,展示兩岸同根同源文化。

  安居樂業:在線招聘支持台胞證注冊

  在方便台胞生活的創新舉措上,此次惠台舉措明確,福州人事人才網在線招聘系統支持使用台胞證注冊登錄。

  同時,可按照規定參加“五險一金”,享受與福州市居民同等勞動保障待遇。來榕工作的台胞,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實業保險的,按在崗平均工資為基數的個人繳費部分,予以不超過3年的社保補貼。

  充分延伸拓展 體現互利共贏

  《實施意見》在國台辦“31條措施”、省“66條實施意見”的基礎上,增加了經濟合作、社會領域等方面的內容,從更大范圍、更多層面為台企台胞提供便利。

  經貿合作:延伸台灣投資者在榕發展項目領域

  根據《實施意見》,台灣地區投資者在福州市設立集成電路、新型顯示、新材料、生物制藥、高端醫療器械、精密機械、石油化工、文化創意、現代農業、現代物流企業以及重大旅游項目,在產業布局、注冊登記、經營許可、資金扶持等方面,可采取“一事一議、個案處理”的辦法。“其中,新型顯示、新材料、生物制藥和重大旅游項目,是我們對上級文件的延伸拓展,根據福州實際增加的領域。”市台辦相關負責人說。

  延伸拓展方面,《實施意見》還提到,注冊地在福州市的台資企業申請上市,可享受福州市各級政府出台的扶持企業上市政策;符合條件的台資農業企業,可以參評省、市休閒農業示范點;支持台灣地區貨物通過福州江陰港過境經海鐵聯運向歐洲出口。

  實習就業創業:台灣高校畢業生來榕補助范圍擴大

  “根據上級文件,此次細化了對台灣高校畢業生畢業5年內到福州市就業創業的補助。”市台辦相關負責人說,除可享受政府提供1年期限的每月1000元生活補助外,還可以按照規定給予每月2000元的住房租金補貼,補貼期限3年。“以前這項補助只針對在基地工作的畢業生,此次擴大到全市范圍。”

  《實施意見》還鼓勵台灣高技能專家及教師通過特聘、購買服務、短期交流等方式來榕技工院校從事緊缺急需專業學科教學工作。

  文化交流:設立專項資金鼓勵台胞辦活動

  《實施意見》落實上級文件,積極鼓勵台灣同胞參與福州公共文化服務示范區建設,參與福州的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申報評選市、區兩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

  同時,《實施意見》結合福州實際深化文化交流,如設立專項扶持資金,鼓勵台灣青年和青年團體在海峽青年交流營地舉辦各類交流和展會活動,推薦列入對台重點交流項目。

  安居樂業:就近統籌安排台胞子女入學

  為便利台灣同胞在榕生活,根據上級文件,此次提出適齡兒童需要在暫住地附近小學就讀的,可向縣(市)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由縣(市)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另外,父(母)在片區內持有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的,可比照片內生規定(無需戶籍要求)安排入學。在榕公辦小學就讀的台籍學生“小升初”,均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升學。

  內容具體 方向明確 操作性強

  此次68條惠台舉措,充分結合已有政策,提出新舉措力爭內容具體、方向明確,為台企台胞提供實實在在的福利。

  經貿合作:符合條件的新設台資企業最高獎勵1000萬元

  《實施意見》中涉及優惠力度的舉措內容細致具體,如符合福州市產業規劃和環保規劃的新設台資企業,年度台資實際到資500萬美元以上的,按照實際到資額的1.5%折合人民幣給予獎勵,最高獎勵1000萬元。

  針對福州實際,不少經貿合作舉措方向明確:如依托海峽農產品批發市場,建立台灣農產品交易展示中心;支持榕台冷鏈物流產業合作,建立海峽兩岸垂直供應鏈聯合采購體系;支持開展經台灣地區跨境電商業務,建立對台海運快件監管中心、跨境電商台灣中轉站。

  實習就業創業:新設立人力資源機構首年免租或補貼

  在支持台胞來榕實習就業創業上,提出的舉措可操作性強。“對符合條件的台灣優質人力資源機構在榕新設立分支機構,並認定為福州市規模以上服務業統計范疇的,給予每家30萬元以內的配套啟動資金,第一年內提供最多300平方米免租金場所或最高每月1萬元租金補貼。”市台辦相關負責人說。

  同時,在榕台灣同胞參加福州市職業技能培訓可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實施意見》明確了補貼標准:初級工(五級)每人500元;中級工(四級)每人700元;高級工(三級)每人1000元;技師(二級)每人1600元;高級技師(一級)每人2000元。

  安居樂業:海峽銀行全市推廣台胞信用卡業務

  “針對台胞在榕生活消費習慣,此次鼓勵福建海峽銀行先行先試,在福州市全轄區大力發展台胞信用卡業務。”市台辦相關負責人說,台灣同胞在榕申請小額信用卡,可憑在台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台胞證(有效期在1年以上)、在職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等材料,前往相關銀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