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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人員就業證》將於明年1月1日起終止使用

2018-09-05 09:12:45來源:福州新聞網

  福州新聞網9月4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張鐵國)省人社廳近日下發通知,《台港澳人員就業證》將於明年1月1日起終止使用。在此之前,處於有效期內的《台港澳人員就業證》仍可同時作為港澳台居民在閩就業證明材料。

  通知強調,9月1日起,凡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可在居住地依法享有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的權利,享受當地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件在辦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各項業務時均為有效證件。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工資支付憑證或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等可作為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閩就業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