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海峽旅游扶持辦法
2018-11-02 15:00:24來源:福州新聞網
記者10月31日從市旅發委獲悉,由市旅發委、市台辦、市財政局聯合頒布的《2018~2020年福州市海峽旅游扶持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於10月22日實施。旅行社組織赴馬祖旅游、組織港澳台地區游客入榕旅游、新設台資旅行社、台資參與鄉村旅游建設四類項目將可獲得獎勵。
《辦法》將首次鼓勵港澳地區游客入榕參加福馬“小三通”旅游,首次對馬祖一日游給予獎勵,支持省外游客經福州赴馬祖一日游,從而持續拓寬福馬“小三通”旅游客源。
《辦法》規定,旅行社組織台籍游客入榕旅游和到達馬祖的台籍游客延伸行程經馬尾或黃岐口岸入榕旅游,也將得到支持和鼓勵。在福州市注冊的旅行社組織省內游客赴馬祖二日游及以上,或組織省外及港澳地區游客赴馬祖旅游;以及組織首次來大陸並經福州口岸入境的台籍居民入榕旅游,或非首次來大陸的台籍居民經長樂國際機場口岸及馬尾、黃岐口岸入榕旅游,均可按游客數量獲得獎勵。
“鼓嶺、三坊七巷等4A級景區是我市重要的旅游資源,我們希望借此機會全力打造幾家拳頭景區。”市旅發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要獲得獎勵,游客團隊必須在福州市至少住宿一晚並游覽本市一家4A級及以上收費景區,此外,游客團隊需達10人以上,並交由福州市旅行社地接,游客團隊需經福州口岸入境或前往馬祖,台籍居民的“首次來大陸”身份也將經過市台辦及邊防管理部門認定。
據悉,2015年~2017年,市旅發委就已出台過類似的旅游扶持辦法。本次推出的《辦法》改變了過去僅鼓勵榕台兩地游客互動交流的單一方式,增加了鼓勵台商在榕投資鄉村旅游項目和設立台資旅行社的政策,也加大了支持港澳台地區青少年入榕研學旅行工作力度。
根據《辦法》,組織港澳台青少年入榕研學旅行並在本市住宿二晚的(可含馬祖1晚)旅行社,也可按照團隊人數獲得獎勵。不過,青少年(8至29周歲)人數需占該團總人數70%及以上。除了游覽4A級及以上景區,經福州口岸入境等條件外,還需至少提前七日向市旅發委報備,對研學行程中的參訪場所也有要求。
此外,台資企業若作為項目業主之一投資參與縣(市)區單個鄉村旅游項目建設,且台資實際年度投資額超過300萬元;審計報告經審定後即可給予單個鄉村旅游項目當年實際投資額(不含土地出讓金)2%的補助(當年最高補助不超過20萬元)。台資旅行社若半年內組團加接團人數合計不少於2000人次,且地接台籍居民入榕旅游不少於1000人次,除游客人數的相關獎勵外還可獲得5萬元額外獎勵。
“希望借助這些獎勵推動榕台兩地旅游產業交流合作,吸引台資、引入台籍優秀鄉村旅游人才,加快發展福州市鄉村旅游產業,爭取形成擴散效應,同時進一步調動兩岸及港澳地區旅行社組織游客入榕旅游工作的積極性,提升福州旅游在港澳台地區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增進港澳台地區游客和青少年對福州經濟文化和社會建設的了解。”市旅發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前來研學的台灣青年人大多是在校大學生,經濟收入不高,提供補貼可以更好地帶動台灣青年的積極性。”從事研學相關產業的譚皓表示,優惠政策可以吸引更多台灣青年前來大陸,與大陸青年形成互補,共同創業。
(福州日報見習記者 阮冠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