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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胞權益保障中心助台商解難題

2021-05-18 11:07:20來源:福州日報

  近日,台企某公司在參與福州某土地拍賣中,所需授權書因疫情無法及時寄送,但其他手續已經完整,台商承諾如果參與拍賣成功,將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前辦妥剩余手續。為此台商來函福州市台胞權益保障中心請求幫助協調。

  為切實服務好台商來榕投資工作,打造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福州市台胞權益保障中心積極協調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等相關部門,幫助台商及時辦理報名手續,妥善解決其訴求。

  去年2月,福州在總結2019年化解涉台糾紛工作成效的基礎上,結合屬地工作實際,建立完善了台胞台企投訴協調工作長效機制,有效加強與各縣(市)區台港澳辦、市直部門協調聯動,積極協調處理台胞台企投訴求助信訪案件,持續推進化解涉台糾紛積案,審慎穩妥處置台胞救急救難及陸上涉台突發事件。

  案例點睛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台灣同胞投資者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台灣同胞投資企業的合法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省、設區的市以及台灣同胞投資相對集中的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設立台商投訴、求助協調機構。台商投訴、求助協調機構履行下列職責:(一)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提出處理建議;(二)組織、協調、督促有關部門處理投訴事項;(三)對求助事項提供幫助。(福州日報記者 曾建兵 通訊員 陳葳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