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就業創業台胞可申請保障房 享受租金、售價七折待遇
2021-08-04 17:11:57來源:人民網
人民網福州8月4日電 (林盈)日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在榕就業創業台胞住房保障工作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指出,符合相關條件的在榕就業創業台胞可申請保障性住房,同時依福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政策相關規定,還可享租金標准、市場銷售價7折待遇。
方案顯示,在榕就業創業台胞同時符合三個條件的,可向福州市申請保障性住房,包括在福州市鼓樓、台江、倉山、晉安四城區及大學城(含高新區)有穩定工作,與所服務企事業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者在上述地區自主創業,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負責人;取得福州市台灣居民居住證(在有效期內);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福州市鼓樓、台江、倉山、晉安四城區及大學城(含高新區)無自有住房。
當前,福州市按照“租購並舉”原則,分期分批向台胞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戶型以45、55、65平方米為主,分別配租1、2、3人戶,如符合資格人數大於房源供應量,則將通過公開搖號方式進行配租,租金標准按有關規定,可減免30%。
限價商品住房配售戶型以90平方米以下為主,銷售價格為市場備案價或市場評估價的70%。開發建設單位在福州市國有房產中心的組織下,組織對應的准購家庭進行抽簽(搖號)選房。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申請表、台灣居民居住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或法人證書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不動產登記機構房產查詢材料以及其他應交的材料,直接向就業創業所在地區台港澳部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