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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減免30%!福州推出500套台胞公寓,快來申請!

2021-11-04 17:22:07來源:福州晚報

  近日,兩岸青年參觀了兩岸社區交流中心和台灣社區1號樓公寓。

租金減免30%!福州推出500套台胞公寓,快來申請!

  據了解,為切實打造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先行城市,經市委研究,保利香檳台灣社區1號樓、2號樓作為台胞公寓為台胞提供500套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條件有3個

  台胞公寓戶型以45、55、65平方米為主,配備灶台、抽油煙機、抽水馬桶、電熱水器等,具體實施細則正在制定中。

  前不久,市政府辦公廳已印發《關於在榕就業創業台胞住房保障工作實施方案(試行)》,適用於福州市鼓樓、台江、倉山、晉安四城區及大學城(含高新區)。

  在榕就業創業的台胞同時符合以下3個條件的,可以申請保障性住房:

  (一)在福州市鼓樓、台江、倉山、晉安四城區及大學城(含高新區)有穩定工作,與所服務企事業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者在上述地區自主創業,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工商戶負責人;

  (二)取得我市台灣居民居住證(在有效期內);

  (三)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福州市鼓樓、台江、倉山、晉安四城區及大學城(含高新區)無自有住房。

  租金減免30%

  市國有房產中心根據台胞工作地,按就近原則進行配租1、2、3人戶,分別配租45、55、65平方米戶型,如符合資格人數大於房源供應量則通過公開搖號方式進行配租,同時,積極探索宿舍型配租方式。

  參照福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政策相關規定,實行減免30%的市場化租金標准。若申請人符合人才標准,適用相關人才政策。租賃期限不超過3年。公共租賃住房只能由符合條件的台胞自住,承租人不得違規轉租轉借或無故長期空置。

  “租購並舉”亦適用

  福州堅持“租購並舉”原則,分期分批向台胞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在限價商品住房方面,通過選址新建或出讓地配建方式

  建設限價商品住房,向在榕就業創業的台胞配售戶型以90平方米以下為主,參照福州市住房保障政策相關規定,限價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為市場備案價或市場評估價的70%。限價商品住房用於台胞自住,自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之日起10年內不得上市交易,超過10年的,可以向市場出售。

  (記者 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