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橋樑通兩岸 線上庭審化糾紛
2024-04-10 08:15:59來源:福州日報 作者:阮冠達
在繼承案件中,有時會出現因年代久遠、繼承人多或繼承人分佈在港澳臺地區甚至國外等無法與繼承人取得聯絡的情況。近日,鼓樓法院判處了一起遺產繼承糾紛案件,在海峽兩岸架起一道司法橋樑,維繫了家庭成員間的情感紐帶。
據瞭解,1936年至1956年期間,林氏夫婦育有5個子女,案涉房產登記於林母、其堂叔公林某濱及5個子女名下。2016年,該房產被政府徵收並簽訂了《房屋徵收補償協議書》,一家人可獲得拆遷補償款人民幣近500萬元。但堂叔公林某濱遲遲無法聯絡上,導致拆遷款也無法領取。
家屬經多番回憶後發現:早在1980年林某濱便已定居臺灣,親屬間自那時起已很少來往。“能用的方法我們都嘗試過了,確實是聯絡不上林某濱。”繼承人林某如表示,7年以來,拆遷補償款始終被擱置,一直無法領取。無奈之下,林家人只得請求鼓樓法院的幫助。
為解決林家人的困難,鼓樓法院將查清並找到失聯當事人作為解決案件的首要任務。因失聯當事人為臺灣居民,辦案法官根據相關資訊及法律規定,向臺灣相關法院送達司法協助函。
不久後,在臺灣相關法院的協助下,鼓樓法院聯絡上了案件的失聯繼承人。經確認,該失聯當事人及其配偶均已死亡,但其在世的4名子女依法享有繼承權。
在與居住臺灣的當事人取得聯絡後,新的問題出現了:居住在臺灣的當事人子女年歲均較大,舟車勞頓多有不便,此外兩名當事人子女已移居國外。
對此,辦案法官為臺灣當事人詳細介紹了網際網路庭審操作指南,並告知了相關注意事項和權利義務。“透過網際網路法庭,就能進行線上庭審,司法更便捷、更高效。”辦案法官說。
開庭審理當天,當事人在臺灣透過手機端遠端參加了訴訟,整個庭審有序進行。“補償款該怎麼領?無法聯絡上的人又該作何處理?”面對當事人提出的問題,辦案法官綜合考慮各方情況,作出判決,為失聯人員保留其所享有的繼承份額,並指定一名代管人員來大陸領取並保管拆遷補償款。“後續,失聯人員仍可根據判決結果,向代管人員領取自己應得的份額。”法官說。(記者 阮冠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