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釋出17條政策措施持續推動兩岸融合發展
2025-02-27 11:05:53來源:福州新聞網 作者:朱麗萍
福州新聞網2月27日訊(記者 朱麗萍 文/攝)2月27日,福建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福建省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援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系列新聞釋出會(第六場)。據福建省臺辦副主任陳志勇介紹,為進一步關切臺胞臺企訴求,近期福建省研究制定了貫徹落實中央《意見》第四批政策措施,共有三個方面17條。
5條政策促進閩臺服務業合作
1.試點允許臺灣業者在閩投資設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公司。在省廣播電視局行政服務中心開設受理專窗,直接受理符合條件的臺企申請。申請材料由原有的7類縮減至申請表、從業人員個人材料等2類,可透過現場、郵寄或網路等方式提交,審批時限由原有的15個工作日縮減至10個工作日。
2.鼓勵臺灣工業設計機構在閩開展業務。對在閩開展工業設計業務的臺資工業設計機構,獲評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國家工業設計研究院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80萬元、500萬元獎勵。
3.支援馬祖企業來福州從事商貿服務業。對設立在福州馬祖產業合作園先行先試區內的從事商貿服務業的馬祖企業,同等享受福州市級商貿發展政策,並在此基礎上疊加10%運營扶持獎勵。對落地園區租用廠房或經營性用房的馬祖企業,給予5年租金補貼,對租用經營性用房的馬祖企業一次性給予每平方米400元裝修獎補。
4.支援臺胞臺企參與莆田生技醫療產業合作。臺胞到莆田海峽兩岸生技和醫療健康產業合作區就業,租住秀嶼區、湄洲灣北岸開發區國有房產的,予以房租減半。
5.支援臺胞臺企開展林業碳中和合作。臺胞持臺胞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可按現行交易價格七折購買三明林業碳票,並可用於碳中和使用、流通。
6條政策支援對臺農林漁業發展
1.支援臺灣農民創業園發展。按既有臺灣農民創業園政策,福建省級財政對2024年新設的8個臺灣農民創業園給予每年500萬元專項資金支援,對園內臺資農業企業實施貸款貼息補助,並擇優推薦申報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和農業產業強鎮。
2.加強臺企涉林建設專案使用林地定額保障。所在縣(市、區)定額不足的,可申請使用省級調劑定額予以補充。單個專案用林超過50公頃的直接由省林業局保障林地定額。
3.支援臺胞參與寧德海洋漁業養殖合作。對在寧德市從事海上養殖、臺資佔比在30%以上(含30%)並實繳到資的臺企由屬地縣級財政每年補助50%應繳海域使用租金,單個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20萬元。
4.支援在閩臺企發展綠色食品。在閩臺企獲得綠色食品標誌使用許可的,免收標誌使用費。
5.為在龍巖發展的臺企提供用地保障支援。龍巖市預留5%機動指標優先支援臺企從事農村新產業新業態,在用地指標上給予傾斜。
6.支援臺胞臺企在花卉苗木產業集中區投資興業。臺胞臺企在泉州市建設設施花卉面積超過林地報批面積50%以上的,給予每畝3萬元的“三通一平”補助等。
6條政策支援在閩臺胞更好發展
1.新增第四批直接採認臺灣地區職業技能資格目錄。將家用電器產品維修工、電子裝置裝接工等10個臺灣地區職業技能資格納入直接採認範圍,直接採認專案由50個擴大到60個。
2.建立臺胞評選福建省工藝美術大師、名人綠色通道。對獲得福建省一級(高階)技師資格以上的,可直接參評福建省工藝美術大師。
3.支援臺胞參加福建省級重要創新創業賽事。對符合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和支援辦法中基本資格條件並來閩就業創業的獲獎臺胞,以“免申即認”方式予以認定,享受相應工作生活待遇。
4.支援臺胞到寧德鋰電行業就業發展。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廈鎢新能源等企業三年內每年面向臺胞提供100個以上就業崗位。
5.便利臺胞線上換領、補領檯灣居民居住證。在福建省領取臺灣居民居住證、居住住址未發生改變的臺胞,可在證件有效期期滿前3個月內,透過閩政通APP“公安便民”或“臺胞臺企數字‘第一家園’”專欄中“臺灣居民居住證有效期滿、證件損壞換領”模組提交申請,5個工作日內辦結。線上辦理時間距離上一次現場辦理時間不超過5年。
6.設立“閩臺婚姻家庭服務專線”。依託“12338”福建省婦女維權公益服務熱線開設,為涉臺婚姻家庭當事人提供婚姻登記、子女就學、等諮詢服務,保障閩臺婚姻家庭的合法權益。